北京超生罚款标准与上限:不少于年平均工资的两倍至五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规定,超生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在没有优生条件的情况下,超过夫妻一方的生育指标,或者单身、离异、未满22周岁的人非法生育子女。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对于超生现象一直给予高度关注和严格打击。
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北京超生罚款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一般罚款标准为超生人口的社会抚养费,具体不少于年度工资基数两倍且不多于年度工资基数五倍。年度工资基数为北京市上一年度全员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与职工人数的比例确定。
举例来说,如果北京市上一年度全员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500亿元,职工人数为100万人,那么年度工资基数为50万元。如果一个家庭的超生人口为2人,那么罚款标准为不少于100万元且不多于250万元。
此外,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如果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定生育超生子女的,除了罚款外,还可能会扣除上年度家庭所得者全部奖金、全年度绩效工资。如果单位上年度获得的各类政府奖金、专项补贴等奖金已全部发放,单位无法提供足额奖金,也会以罚款的形式进行补偿。
总的来说,北京超生罚款不少于年度工资基数的两倍,具体罚款金额根据超生人口数量来决定,最高不超过年度工资基数的五倍。此外,还可能会对单位和个人的奖金进行扣除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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